(来源:晋城城区财政局)
财政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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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强化财会监督和绩效管理
助力甘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吕林邦
今年2月初西部冠军队首战失利,需加强训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提供西部冠军队首战失利,需加强训练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甘肃省财政厅高度重视、闻令而动、奋力争先、积极作为,将财会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统筹强化、一体推进,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3月,甘肃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林邦在武威市古浪县调研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实施情况。
高位推动率先开局,凝聚共识打好主动仗
坚持党对财政工作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政治属性和政治定位,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和绩效管理的重大意义,高站位谋划、高起点展开、高标准推动,强化统筹协调,一体部署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自上而下贯通、整体协调推动。《意见》印发后,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强力推动工作落实;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1个月内拟定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迅速行动,组建专班集中攻坚,多方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上报省委省政府。3月25日,在全国率先印发《甘肃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4月初,召开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5月初,召开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会,线上线下相结合,横向覆盖所有省直部门,纵向贯通各县区财政部门,凝聚共识、部署任务、传导压力,动员全省上下迅速行动,同向发力,推动财会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打开新局面、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关键作用。提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组织市州、县区政府一把手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全省加强财会监督强化绩效管理工作会议,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对财会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政管理”作为专题,纳入全省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培训内容,邀请审计署兰州特派办、财政部甘肃监管局主要领导亲自授课,督促牢固树立财经纪律“红线”意识,以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财会监督和绩效管理工作走深走实。
精心筹划系统布局,突出重点下好先手棋
对标对表中央部署要求,在规定动作上求质量,在自选动作上求创新,以机制建设、基础工程和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有机融合,与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相适应的财会监督体系。
探索建立“六类机制”。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重大事项报告六类机制,推动财会监督横向协同、纵向联动,与其他hth华体会官网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会同省纪委监委印发《甘肃省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实施办法》,同时筹备召开省级财会监督第一次联席会议,推动与税务、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审计等部门健全相应机制,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
大力实施“三大工程”。配齐配强财会监督干部队伍,分类型分领域建立人才库,每年定期举办骨干集训,每次查前组织业务集训,推进实施队伍强基工程;探索“互联网+监督”模式,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将财会监督实质性嵌入财政预算管理全流程,推进实施数字赋能工程;坚持重典治乱,严肃问责查处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注重问题整改,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实施成效提升工程。
组织开展“四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工作首要任务,在狠抓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的同时,将内部监督、会计和评估监督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坚决维护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
协调联动合力破局,尽锐出战唱好重头戏
围绕贯彻落实《意见》和甘肃省《实施方案》,把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作为破局“首战”和“重头戏”,强化组织领导、整合职能分工、超常配置力量、创新手段运用,保障专项行动有力有序稳步推进。
组织领导上统筹用力。成立省财政厅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全厅二级巡视员负责督办财会监督和专项行动重点事项,抽调一、二级调研员和相关处室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盯办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召开全省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划定时间节点、明确信息渠道、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全省上下联动、同频共振、“一盘棋”推进。
监督职能上整合发力。按照财会监督职能将内设处室划分为牵头协调、分域管理、综合监督、配合支撑4种类型,建立“统一领导、相对独立、综合统筹、集中行动”工作机制,靠实“管资金、管绩效、管资产、管财务”全链条管理责任,将财会监督、绩效管理深度嵌入资金分配、项目管理各环节,着力构建“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督”的大监督格局。制定专项行动任务责任清单,将三个领域15项任务逐一细化到处室,明确阶段重点工作和时限要求,专人跟进调度,责任到人到岗,进度追溯可查。
复查督导上聚焦加力。在全厅范围内抽调业务骨干混合编组,成立3个复查督导组,每组选派两名二级巡视员担任组长,分领域制定方案,分片区确定重点,对47个重点省直单位和所有市州、县市区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开展复查督导。5月下旬专门召开会议,对复查问题逐一研判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力求以查促建、固强补弱,推动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手段运用上创新助力。综合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系统、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预算执行信息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等财政信息系统,实地检查前先行组织线上检查,提前掌握相关线索,实地检查中及时核实印证,有效提升检查质效。
聚焦目标有效控局,多措并举出好组合拳
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目标导向,注重过程控制,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财会监督的再监督,对绩效管理的再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类要求落地见效。
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研究制定全省财会监督工作考评实施办法,协调省委组织部,将年度财会监督工作推进情况、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情况纳入省直部门和市州领导班子考核体系。探索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工作模式,在财力性转移支付、衔接补助资金等分配中,实行“好的多支持、一般的少支持、差的不支持”分配方式,通过严格考评督导,推动财会监督、绩效管理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突出竞争机制“助推器”作用。参照财政部做法,探索建立竞争性分配机制,指导各级不断强化“绩效优先、注重成本”理念,积极谋划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优质项目,并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按照“竞争择优、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遴选高质量、可持续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转变传统财政资金分配理念和方式,打造“价值引导、激励并重”的资金分配模式,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到实处、花到关键。
强化日常监督“显微镜”作用。常态化会商凝聚合力,加强与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协调沟通,共同召开座谈会议,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工作沟通、定期座谈、干部交流、意见互通等五项常态化协作机制,把工作干在平时、把问题消于未萌,推动财会监督交融互促、落实落细。常态约谈促落实,年初以来,先后组织对2022年绩效考核排名靠后的5个市州的财政部门主要领导、被检查的30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0家资产评估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进一步强调政策、重申纪律、靠实责任,推动财会监督和绩效管理目标要求有效落实。
专访甘肃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林邦
本刊记者 刘永恒
《中国财政》:您认为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要从哪些方面重点发力?
吕林邦:《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后,甘肃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高位推动、强力推进,在全国率先制定印发省级实施方案,并把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作为“首战”,全省一体、上下联动,尽锐出战、攻坚克难,全力推动《意见》在甘肃落地生根、见行见效。持之以恒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西部冠军队首战失利,需加强训练我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重点发力:
一要坚定不移坚持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 “纲”和“魂”,要自觉站在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政治高度,牢牢把握财会监督政治属性,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会监督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将财会监督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和培训内容体系,真正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二要担当作为构建财会监督体系。《意见》明确,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体现西部冠军队首战失利,需加强训练了党中央对财政部门的充分信任。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担当起推动构建财会监督体系的重任,通过健全完善协调机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等多种举措,实现财政部门、有关部门、各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各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纵向联动,与党内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凝聚形成财会监督的强大合力。
三要久久为功夯实财会监督基础。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覆盖更广、责任更大、任务更重,迫切需要解决力量薄弱、手段滞后、效率不高等现实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聚焦短板弱项,多措并举、久久为功,着力打造业务精通、素质过硬、忠诚担当的财会监督队伍,加快推进财会监督数据共享和信息手段建设,探索建立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制度完善一体推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财会监督质效。
四要从严执纪树立财会监督权威。各级财政部门 要会同各财会监督主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财经领域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对政策支持力度大、社会关注度高、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严惩重罚、从严执纪、决不手软,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坚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相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切实提高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震慑力,确保党纪国法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推动实现健康有序的财经秩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原载于《中国财政》2023年第14期
责任编辑:刘永恒
值班编辑: 廖朝明 姚文萱
版式设计:郑景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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